新乡经开区2025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区级补贴标准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目标,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实现提高,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要点)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5)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提高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区级补贴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明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晚年生活的期盼,切实增强我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内容与标准
(一)调整对象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调整标准
每人每月增加1元。
(三)调整后待遇水平
调整后,全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人均待遇水平将达到不低于180 元。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居民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将得到切实提升。
(四)执行时间
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增加的基础养老金将于2025年底前发放到位,并对2025年1月以来的待遇差额进行一次性补发。
三、资金来源与保障
本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全额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区管委会统筹安排下,人社、财政部门联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精准核定发放
社保经办机构依托信息系统,精准识别待遇领取人员,高效完成待遇标准调整、资金核算、发放数据生成等业务环节,确保精准核定发放。
(三)加强宣传解读
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社区公告等多渠道广泛宣传提标政策内容与意义,并组织基层人员深入社区面对面宣讲答疑,重点解读调整标准、执行时间与查询方式,防止误读。
(四)优化经办服务
畅通咨询渠道,引导老年居民通过线上或线下服务网点便捷查询个人养老金待遇明细,提升服务体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