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 400-611-8366 E-mail : shuangchuangkeji@163.com 网站地图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废止部分产业联盟批复文件的公告

2025-07-0717人浏览

公告〔2025〕7号


  产业联盟是链接要素资源、深化产业协同、促进有序竞争的重要桥梁和纽带。2009年1月以来,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企业、协会、研发机构等持续向本厅(委)提出发起筹建相关产业联盟的请示,请求予以支持。基于凝聚产业协同力量、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之考虑,本厅(委)对当时条件较为成熟的相关请示件进行批复,支持发起单位筹建相关产业联盟,并对其成立、运行、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从运行情况看,部分产业联盟围绕本厅批复意见和指导要求,组织联盟企业积极融入和服务制造强省建设,发挥了较好的行业促进作用。同时,伴随形势发展和发起单位内部变化、人员变动等因素,也有部分产业联盟运转不佳甚至运行停滞,未能或无法有效落实本厅(委)当时的批复意见及其后的指导要求。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组织依法依规运行,结合企业反映、摸底调查、对接协商、征求意见等情况,本厅决定废止部分产业联盟相关批复文件。具体如下:

  一、废止《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同意成立河南省云安信息安全产业联盟的批复》(豫工信软件〔2015〕75号)。

  二、废止《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支持组建河南省智能终端产业联盟的批复》(豫工信电子〔2016〕48号)。

  三、废止《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河南省非晶产业联盟的批复》(豫工信原〔2016〕56号)。

  四、废止《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支持成立河南省首 席信息官(CIO)联盟的批复》(豫工信产融〔2016〕212号)。

  五、废止《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作为河南省智能制造研究院(河南省智能制造推进联盟)指导单位的批复》(豫工信产融〔2016〕213号)。

  六、废止《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支持成立河南省虚拟现实产业联盟的批复》(豫工信产融〔2016〕214号)。

  七、废止《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支持成立中国两化融合服务联盟河南省分联盟的批复》(豫工信产融〔2016〕215号)。

  八、废止《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作为河南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联盟指导单位的批复》(豫工信产融〔2016〕216号)。

  九、废止《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河南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的函》(豫工信装函〔2018〕155号)。

  十、废止《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筹备组建河南省绿色制造联盟的函》(豫工信节函〔2018〕209号)。

  十一、废止《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同意作为河南省企业上云推进联盟指导单位的批复》(豫工信产融函〔2019〕125号)。

  十二、废止《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同意作为5G应用产教融合联盟指导单位的函》(豫工信信函〔2019〕225号)。5G应用产教融合联盟于2022年4月29日更名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教融合联盟,该废止适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教融合联盟。

  十三、废止《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同意成立河南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联盟的批复》(豫工信软函〔2019〕406号)。

  十四、废止《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支持筹建河南省区块链产业联盟的批复》(2020年3月16日)。

  十五、废止《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支持筹建河南省AI数据产业联盟的批复》(2020年6月2日)。

  十六、废止《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支持筹建河南省增材制造产业联盟的批复》(2020年8月20日)。

  十七、废止《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请成立河南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联盟的复函》(豫工信科函〔2020〕88号)。

  十八、废止《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支持筹备成立河南省两化融合服务联盟的批复》(豫工信产融函〔2020〕168号)。

  十九、废止《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支持筹备成立河南省两化融合联盟的批复》(豫工信产融函〔2021〕10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生效。废止的批复文件,不再作为废止之日后相应产业联盟与本厅发生主管、指导或其他行政关系成立的依据。废止生效后,请相应产业联盟采取规范提升或登记转型或撤销解散等方式,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后续事宜。

  当前,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正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两高四着力”,持续夯实实体经济根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本厅将一如继往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各类产业促进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紧紧围绕“7+28+N”重点链群建设,按照“规范一批、整合一批、新建一批”的总体思路,持续完善“7+X”产业联盟体系,组织行业企业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不断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