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新乡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新乡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驻新高校院所,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一、认定范围
二、构建要求
(一)申请条件
(1)突出战略重点。联盟应以推进我市重点产业技术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我市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体现所在产业领域的重大技术创新需求,有利于集聚创新资源推动相关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形成产业核心技术标准,带动产业技术创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坚持市场导向。联盟的构建以产业发展需求和各方共同利益为基础,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实现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资金、人才、技术等创新资源优化配置和创新要素高效集成。
(3)强化顶层设计。联盟的构建应加强产业链宏观布局,围绕产业链组织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明确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和关键领域,探索高效的协同创新和组织机制,开展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提升产业链整体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1)联盟构建牵头单位是在新乡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整体技术水平应居于市内 领 先、省内先进地位,具备较大规模和较强的研发实力,能够集聚相关产业创新资源,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或发展潜力。
(2)联盟成员单位以新乡本市的法人单位为主,允许部分市外单位作为成员单位参与联盟构建。联盟成员单位是企业的应处于行业骨干地位,具备一定规模,注重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成员单位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机构的应处于行业技术研发先进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或相关专利。
(3)联盟成员单位数量原则上不低于10家,建有产业领域相关的市级研发平台不低于3家。
(二)申请材料
三、申请方式
(一)申请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填报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电子版光盘一份,书脊标明联盟名称及年度,提交至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二)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凤泉区、平原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推荐文件并附《2022年度新乡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荐表》(附件3),于2022年10月27-28日送至市民中心二楼132号科技局窗口,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三)按照放权赋能工作要求,各县(市)、高新区、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自主开展本辖区内新乡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认定工作,将相关结果以正式红头文件形式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并做好认定后联盟服务管理工作。认定为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将作为推荐组建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重要依据。